一、学期安排
中国人民大学每学年分为秋季、春季和夏季三个学期。
一般学期(即秋季和春季学期)约19周,其中最后两周为考试周。每年9月10日左右,学校开学,也意味着新学年秋季学期的开始,次年1月中旬,秋季学期结束,开始放寒假;一般在2月中旬,寒假结束,春季学期随之开始,至6月末或7月初结束。夏季学期为国际小学期,一般7月初开始,至7月底结束。
每年7月底开始放暑假,长约5周。寒假具体时间根据当年中国的春节日期确定。因每年春节日期不同,寒假时间也会随之变化,通常长约4周。
具体的学期和放假安排请参阅学校教务处网页上公布的校历http://jiaowu.ruc.edu.cn/。
二、学习年限
进修生的学习时限为一学期至一学年。国际学生可以申请根据学习需要延长学习年限。进修生可延长至二年。
三、注册与选课
进修生每学期应按规定日期到校注册,注册时间与地点以留学生办公室通知为准。自费进修生注册前必须先缴纳学费。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不符合其他注册条件的(如在华学生签证状态存在问题),学校将不予注册。
因特殊情况不能在注册期限内按要求完成注册的,须按要求向学院提出暂缓注册申请,且暂缓时间不超过14天。暂缓注册申请未获批准且未按要求如期注册,或暂缓注册超过14天而未按时注册者,属无故不按时注册,按自动退学处理。
进修生的选课在注册之后进行,一般由所在学院的教务老师负责。请注意,学生选课的数据将是任课教师组织课堂教学和录入考试成绩的依据,学生每学期选课和退课后,请务必确认所选的课程,确保自己的选课和退课结果准确无误。对于不同类型的进修生,选课方面有以下要求和注意事项:
1. 普通进修生
普通进修生若缺课超过总学时的三分之一,不能取得进修证书。
在各院系进行专业学习的普通进修生,每学期选课不得低于10学分。普通进修生原则上只能选修本科课程。选课时间、方法和可选课的可向所在院系的教务老师咨询。
2. 汉语言进修生
在国际文化交流学院修读汉语言进修项目的学生,每周上课不少于18学时。
3. 高级进修生
高级进修生入系后应及时与导师取得联系,提出研究计划。高级进修生原则上不选修课程,主要是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研究,如需旁听课程,应取得导师和院系的同意。
四、考勤与请假
1. 考勤
学校对教学计划规定的课堂讲授、考试、考查和其它教学活动都要进行考勤,学生因故不能出勤,应事先请假。 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而不出勤者,均被视为旷课,对旷课学生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国际学生按学校规定的寒、暑假和中国节假日放假。国际学生本国的节假日学校不放假,学生如需参加活动应事先请假,时间不超过3天,每年请假不超过2次。
凡单科缺课(包括病假、事假和旷课)累计超过该课程总学时1/3者,将失去该门课程的考试资格,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
2. 请假
(1) 请假流程
国际学生需认真填写《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学生请假申请审批表》(下称《请假申请表》),并按照研究生导师、班主任、学院(书院)、教务处、研究生院、留学生办公室的顺序办理请假手续。具体要求见《请假申请表》。
《请假申请表》下载链接:
http://iso.ruc.edu.cn/upfile/file/20210422/20210422174559_81691.pdf
《请假申请表》经上述手续后,交所在院系存档备查。 请假时间结束后,前往所在院系办理销假手续。
(2) 请假种类:按请假类型区分
a) 延期返校:应当返校但无法按规定时间返校的学生选择。
b) 教学活动请假:请假期间无法参加教学活动、正常上课的学生选择。
c) 非教学活动请假:需要离京、请假不影响参加教学活动的学生选择。
(3) 请假种类:按请假原因区分
a) 病假:应有正规医院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
b) 事假:应有详细证明材料或情况说明。
(4) 请假时限及相应安排
a) 进修生因病两个月以上不能坚持学习的,应办理退学手续。
b) 因请假所缺的课程由学生自行补齐。
五、课程成绩说明
课程按考核方式及计算成绩的方式,分考试课程和考查课程。其中,考试课程成绩的评定采用百分制记分,考查课程以合格、不合格记。
对于考试课程,最终成绩达到及格(60分)及以上的学生可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最终成绩往往由学生出勤情况、课堂表现、课后作业、平时测验、期中考试和期末考试情况综合计算得出,期末考试成绩只占最终成绩的一部分。
学分绩点的核算方法如下:
分数 |
等级 |
绩点 |
90-100 |
A |
4.0 |
86-89 |
A- |
3.7 |
83-85 |
B+ |
3.3 |
80-82 |
B |
3.0 |
76-79 |
B- |
2.7 |
73-75 |
C+ |
2.3 |
70-72 |
C |
2.0 |
66-69 |
C- |
1.7 |
63-65 |
D+ |
1.3 |
60-62 |
D |
1.0 |
考查课合格 |
P |
1.0 |
60分以下或考查课不合格 |
F |
0 |
六、证件和证明
各类证件、证明都是由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审查、办理和发放的。各种证件、证明不得私自涂改、损坏,否则学校将根据中国的有关法律和学校的校纪校规,给予相应的处罚。
1. 校园卡(一卡通)
校园卡(一卡通)是中国人民大学在校人员电子身份和数字证书载体。目前校园卡已经有以下功能:餐卡、图书卡、电子注册、圈存转账、网络缴费、网络电话交费、一寸或两寸证件数码照片打印等其它通用缴费和个人缴费自助业务。 如有丢失,请持学生证速到信息技术中心挂失、补办。
2. 在读证明
中国人民大学留学生办公室可为进修生提供中文或英文的在读证明,学生如有需要可前往留学生办公室申请办理。
3. 结业证书与成绩单
进修生结束在我校的学习时,应到留学生办公室按照规定办理离校手续,如符合结业要求,学校将发放结业证书与总成绩单。不办理离校手续者,学校将无法提供学习成绩单及结业证书等。
进修生缺课超过总学时三分之一,将无法正常结业。
七、离校手续
国际学生学习结束,请于离校前一周办理如下手续:
1. 办理有关财务结算手续。
2. 归还所借图书,结清学校图书馆书、款等业务。
3. 住在学校留学生公寓的同学,请凭住房押金条到留学生楼前台交还房间钥匙,领回押金;如宿舍内有公物损坏或丢失,应予赔偿。
4. 前往所在院系办理相关手续。
5. 前往留学生办公室申领结业证书与总成绩单。
6. 国际学生须于毕业、结业之日起10日内离校。
7. 国际学生若未办理离校手续便自行离校,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