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国际社会对日益增长的中文教育类人才的需求,促进世界各国中文教育的发展,助力国际中文教育人才的成长,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设立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以下简称奖学金)。
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招生类别包括: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汉语国际教育本科、一学年研修生、一学期研修生、四周研修生。招生对象为非中国籍人士,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16至35周岁之间(在职汉语教师可放宽至45周岁、本科年龄在20岁以下)。
学生可于登陆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网站查询接收院校及专业信息,注册个人账号,在线填写、提交《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申请表》。
接收院校负责审核申请者入学资格,并向中心提交符合条件的奖学金留学生预录取名单。
中心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符合条件者择优录取。获奖者名单将于6月15日后在奖学金网站查询,同时通知接收院校和推荐机构,并由推荐机构通知申请者本人。
接收院校须出具《录取通知书》、《报到须知》、《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2表)等入学材料寄达申请表中的接收地址,并及时通知推荐机构和申请者本人。
申请材料:
1. 护照照片页扫描件。
2.HSK、HSKK或BCT、BCT(口语)成绩报告。
3.最高学历证明(毕业预期证明或在校学习证明,如非中文或英文证明,需提供相应的公证文件)。
4.推荐信及承诺书。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申请者须同时提交两名副教授以上职称导师的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以及毕业后至少从事5年汉语教学工作的承诺书。未建孔子学院国家的有关高校中文专业学生,须另提供校长签发的推荐信。
5.未满18周岁的申请者,须提交在华法定监护人署名的委托证明文件。
6.“汉语桥”世界大、中学生中文比赛获奖者须提供由汉办颁发的奖学金证书。各国分赛区优胜者须提供获奖证明和赛区主办单位出具的推荐函。
7.在职汉语教师须提交就职机构出具的在职证明和推荐信。
8. 接收院校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目前我校招收一学年、一学期研修生、汉语国际教育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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