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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北京市教委及中国人民大学关于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国际交流处留学生办公室计划从2014年调整了在校生申请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以及中国人民大学各类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的时间,请同学们注意关注留学生办公室关于在校生奖学金申请的通知,以免错过申请时间。
一、申请条件及要求:
1、2011、2012、2013级本科生,2012、2013级硕士研究生以及2013级博士研究生。
2、申请北京市政府奖学金和学习成绩奖的同学要求学习成绩(GPA)在学院排名前5名。
3、有不及格或重修课程的同学不具备申请北京市政府奖学金的资格。
4、已经获得本国政府奖学金、中国政府奖学金和孔子学院奖学金资助的同学不具备申请北京市政府奖学金的资格。
5、如因签证过问题受到处罚的留学生不具备参加奖学金评审的资格。
二、申请流程:
1、申请人进入留学生办公室的网站里“常用下载”页面下载奖学金申请表。
2、按申请表内容逐项填写,请学院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3、提供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的成绩单,其中申请学习进步奖的同学需提供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的成绩单,成绩单需加盖公章。
4、4月20日前将申请表和成绩单交到留学生办公室。
5、5月份,学校组织奖学金评审。
6、6月份公布获奖名单。
三、奖学金类别:
1、北京市政府奖学金(分为全额奖学金和半额奖学金)
2、中国人民大学学习成绩奖(分为一、二、三等奖)
3、中国人民大学学习进步奖
4、中国人民大学社会活动奖
5、中国人民大学优秀干部奖
注:申请“社会活动奖”、“优秀干部奖”的同学请提交参加活动和担任学生干部的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