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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各位同学,
请获得以下类别奖学金的同学最晚于2014年9月30日(星期日)前到留学生办公室登记银行帐,以便发放奖学金。
1、 中国人民大学学习成绩奖
2、 中国人民大学学习进步奖
3、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活动奖
4、 中国人民大学优秀干部奖
留学生办公室
2014年9月19日
注:如果你获得的是北京市政府奖学金(全奖或者半奖)并已经在6月份因为办理签证缴纳过学费,请书写个人退费申请,注明自己的姓名、学号、中国银行卡号、缴费日期以及联系电话,并将个人退费申请的文件交到留学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