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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有关通知,请拟申请延长2020-2021学年奖学金资助期限的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同学请按照如下要求提交申请。
一、博士研究生
1.要求:学习态度认真、表现良好、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学业的,且奖学金申请受理机构无法将其列入2020-2021学年奖学金计划的;应完成了本学年奖学金年度评审、研究课题中期考核及开题报告等培养要求。
2.程序:填写延长奖学金期限申请表(在留学生办公室网站下载)中本人填写部分后交至学院、留学生办公室依次审核填写,由留学生办公室提交至国家留学生基金委系统等待批复。
3.截止日期:2020年5月15日
二、非博士研究生(包括本科生、硕士、进修生)
程序:
1. 学生须自行向奖学金申请受理机构提出申请;
2. 奖学金申请受理机构审核通过后将学生列入2020/2021学年中国政府奖学金计划名额内;
3. 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受理延期申请。
三、注意事项
凡未在截止日期前提交申请表或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视为放弃申请和无效申请。
留学生办公室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