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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 11月1日后骑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将面临扣车罚款

01 重要通知

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临时标识过渡期将于2021年10月31日期满,11月1日起此类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特此提示校内师生员工,抓紧对仍保有的超标电动自行车进行合理处置,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此前,全市发放临时标识的电动自行车共有228万辆,经前期大量宣传,很多超标电动车已陆续更换为合规车辆。截至10月20日,今年交管部门已为122.9万辆合规电动自行车办理了登记上牌手续,目前全市已登记上牌的合规电动自行车总数为333.3万辆。

11月1日起,悬挂临时标识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不再允许上道路行驶,禁止进入校园,不得在校园内骑行。

02 政策知多少

根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北京市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登记和通行管理办法》,对于2018年11月1日条例施行前已经购买的电动自行车,综合考虑车辆使用寿命、车辆保有人权益等客观因素,设立了3年过渡期。2021年11月1日起,对于发放临时标识的电动自行车过渡期满后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先予扣留电动自行车,对驾驶人处1000元罚款,并通知驾驶人及时接受处理,逾期6个月未处理的将运至解体厂集中销毁。

11月1日起,公安交管部门将开展专项执法工作,围绕重点路口路段、繁华商业区、交通枢纽等,加强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超标电动车上路后,可先行扣留车辆,并对骑车人处以1000元罚款。除此之外,交管部门还将重点查处以下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

1、加装、改装电动机和蓄电池等动力装置,或者更换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机和蓄电池等动力装置;

2、加装、改装车篷、车厢、座位等装置;

3、拆除或者改动限速处理装置;

4、其他影响电动自行车通行安全的拼装、改装行为。

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的部分处罚标准是:

1、驾驶未经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对驾驶人处20元罚款;

2、已经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未悬挂号牌上道路行驶的,对驾驶人处警告或者20元罚款;

3、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号牌、临时标识的,对行驶证、号牌予以收缴,对驾驶人处1000元罚款;

4、驾驶拼装、改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对驾驶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车辆予以收缴。

特别提醒!

根据《中国人民大学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持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临时标识(橙色号牌)申请校园通行证的师生员工自2021年11月1日起禁止进入校园,不得在校园内骑行。

还未办理北京市正式号牌的车主请及时自行处置车辆,逾期未及时处理的,将集中挪至滞留区域(游泳馆西南侧),留置6个月无人人领的,将按照北京市相关规定运至解体厂集中销毁。

此外,我校教职员工、家属的临时标识电动自行车数量约757辆,从置换进度看,仍有大批教职工、家属未关注到过渡期即将结束,请大家尽快对车辆进行淘汰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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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具体流程全知道

01 置换后新车上牌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置换为北京市正式号牌电动自行车后,到保卫处(部)更新校园通行证二维码相关登记信息。

02 超标车辆、报废车辆怎么办?

超标车辆“以旧换新”!报废车辆“回收拆解”!

全市有800多家电动车销售门店正在持续开展旧车置换活动,推出了旧车折价、新车优惠等利好政策,符合国家标准的新车备货充足,可满足车主“以旧换新”的需求。已弃置的废旧车辆也可集中回收。

海淀区以旧换新的门店

物资回收站的地址

可以点击

文末“阅读原文”进一步了解

03 置换后新车上牌有哪些方便的办理途径?

市民购买新车后,应当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申请登记,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交身份证明、购车凭证(发票)及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符合条件的,当场登记并发放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号牌。

全市18家交通支(大)队非机动车登记站均可办理注册登记。此外,全市还有539家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设置便民服务点,提供登记及上牌服务。

在交通支(大)队非机动车登记站办理时,需预约后进行办理。可通过“北京交警”APP在线预约,按照预约的时段进行办理,减少现场排队等候时间。

在便民服务点办理时,无需预约,建议优先选择、就近办理更加方便快捷。网点信息可在交管部门网站(http://jtgl.beijing.gov.cn)实时查询。

门店地址及详细办理流程

可扫描下方二维码

或登录【北京市交通管理局】官网查询

04 教职员工、家属区住户的超标车辆校园通行证如何置换呢?

根据原通行证持有情况分为以下两种办理方式:

携带原校园通行证的,持新车行驶证到保卫处(部)交验车辆,更新校园通行证二维码登记信息,继续使用原校园通行证。

原校园通行证随旧车处理的,按照首次申领校园通行证流程办理新通行证。需携带新版一卡通、户口本(家属区住户提供)、行驶证、中国人民大学电动自行车备案登记表(单位加盖公章,家属区住户由居委会加盖公章),本人到保卫处(部)交验车辆,领取校园通行证。

行驶证车辆所有人须为教职员工、家属区住户本人,配偶车辆需携带结婚证。

三个字:抓紧续!

05 学生的超标车辆如何处理呢?

车辆淘汰,校园通行证期满作废,无法再次办理校园通行证。

根据《中国人民大学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自2019年10月28日起,学校不再为学生电动自行车办理校园通行证,无牌或悬挂过期通行证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校园内骑行和停放,请在校同学购车时慎重考虑。

04 安全文明师生建

超标电动自行车

存在多种安全风险隐患,

请师生员工

共同遵守法规和学校规定

共建首都和校园安全文明的

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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