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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总体工作安排,学校研究决定,于6月24日—6月28日举办2014年毕业周系列活动,办理毕业生离校相关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毕业周系列活动:形式主要为“4+1”模式,即学士学位授予仪式、硕士学位授予仪式、专业硕士学位授予仪式、博士学位授予仪式,以及全体学生毕业典礼。
具体安排为:
活动内容 |
时间安排 |
地点安排 |
博士学位授予仪式 |
6月24日09:00 |
世纪馆 |
学士学位授予仪式 |
6月24日14:30 |
世纪馆 |
硕士学位授予仪式 |
6月25日09:00 |
世纪馆 |
专业硕士学位授予仪式 |
6月25日14:30 |
世纪馆 |
毕业典礼 |
6月26日14:30 |
世纪馆 |
以上活动均由学校统一组织举办。另根据学校人才培养机制改革有关精神,经济学院、法学院本次作为试点,单独举办本院学生的学位授予仪式。 2、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学校于6月26日发放毕业生派遣证,办理离校手续,6月28日17:00前毕业生离校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