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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条件及要求:
1、一、二、三年级的本科生,一年级的硕士研究生(二年制),一年级、二年级的硕士研究生(三年制),一年级的博士研究生。
2、申请北京市政府奖学金和学习成绩奖的同学要求学习成绩(GPA)在学院本专业本年级排名前5名。
3、有不及格或未通过成绩的同学不得申请北京市政府奖学金。
4、已经获得本国政府奖学金、中国政府奖学金和孔子学院奖学金资助的同学不得申请北京市政府奖学金。
5、已经休学、2016-2017学年将要休学的同学不得参加此次奖学金评审。
6、有签证过期并受到处罚的留学生不得参加奖学金评审。
7、受到过学校纪律处分的留学生不得参加奖学金评审。
二、申请材料:
1、中国人民大学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2、中国人民大学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申请推荐信
3、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的成绩单(须加盖学院公章)
三、申请流程:
1、申请人从留学生办公室的网站里“下载专区”-“奖学金申请”页面下载申请表、推荐信。
2、按申请表内容逐项填写,请学院填写学院意见并加盖公章。
3、推荐信由学院老师填写并密封,由申请人连同申请表、成绩单一并提交。
4、3月18日前将申请材料提交至留学生办公室。
5、4月份,学校组织奖学金评审。
6、5月份公布获奖名单。
四、奖学金类别:
1、北京市政府奖学金(分为全额奖学金和半额奖学金)
2、中国人民大学学习成绩奖(分为一、二、三等奖)
3、中国人民大学学习进步奖
4、中国人民大学社会活动奖
5、中国人民大学优秀干部奖
注:申请“社会活动奖”、“优秀干部奖”的同学请提交参加活动和担任学生干部的相关证明。
留学生办公室
201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