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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办法》的要求,2020/2021学年继续在校学习的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应参加奖学金年度评审,无故不参加者,将被取消奖学金资助资格。现将年度评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1. 2020年9月之后继续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资助的学生需参评,2020年春季入学新生及复学老生无需参评;
2. 无法按照原计划2020年7月毕业、申请延期且符合延期要求的学生需参评;
3. 2019/2020学年奖学金评审不合格被中止奖学金资格或减免部分奖学金的学生需参评。
二、评审步骤
1. 打印《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年度评审表》(填写说明见后),并用签字笔填写学生本人应填写的部分(第一页);
2. 填好个人部分的《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年度评审表》,扫描后发至学院负责年度评审的老师的邮箱(具体邮箱,待学院通知)。
3.截止日期:2020年4月3日,逾期未提交者按照无故不参加评审处理。
留学生办公室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