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北京市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及校内国际学生各项奖励金的申请开始,请同学们仔细阅读此通知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4月15日前)提交申请。
一、奖学金/奖励金类别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学生卓越奖励(下称“卓越奖”)
北京市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下称“北奖”)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学生奖励金
a) 学习成绩奖
b) 学习进步奖
c) 社会活动奖
d) 社团骨干奖
二、申请人资格
申请资格:
a) 申请人学籍状态为在学;
b) 申请人按时注册、缴纳学费;
c) 在华申请人持学习类居留许可并有来华留学保险。
申请条件:
(1)“北奖”、“卓越奖”、“学习成绩奖”的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a) 2019级—2021级的本科生(含复学后调整为以上年级的往届本科生,2018级本科生也可申请“学习成绩奖”);
b) 2021级的2年制硕士研究生;
c) 2020级和2021级的3年制硕士研究生;
d) 2019级—2021级的博士研究生(其中,2019级、2020级博士研究生申请时须有论文发表或科研成果,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申请“学习进步奖”的申请人须为2018级—2020级的本科生。
(3)已获得任何其他形式的学费资助者(包括本国政府奖学金、中国政府奖学金、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新汉学计划、北京市“一带一路”奖学金、全英文硕士学费减免等)仅可申请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学生奖励金。
三、申请流程
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下方链接,填写申请基本信息(仅可填写一次);
https://www.wjx.cn/vj/mGQ8J4g.aspx
在留办网站iso.ruc.edu.cn上,或在阅读原文下载申请表,填写后发送给本学院负责的老师,申请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15日;
学院填写意见后将审核盖章的申请表交至留学生办公室;
学校对奖学金申请进行综合评审;
公示拟获奖名单;
公布最终名单。
四、注意事项
所有申请一经提交,不得修改。
2021-2022学年复学的本科生需提供最近两个学期的成绩单。
提供的学术论文时间应为2021年1月1日至今(含已确认收录、尚未出版的)。
申请“社会活动奖”和“社团骨干奖”应提交2021年1月1日至今参与各类活动、学生社团或组织的证明材料。
申请“卓越奖”的学生须持有有效的在中国境内开具的中国银行(Bank of China,BOC)储蓄卡。
每名申请人可选择一项奖学金或奖励金优先申请。默认优先申请“北奖”或“卓越奖”的申请人同意调剂,调剂顺序为:卓越奖→北奖→学习成绩奖。
每名申请人只会获评一项奖学金或奖励金。
申请者如在奖学金申请过程有任何欺瞒行为,一经发现取消申请资格且在学期间不得申请任何奖学金。
有如下情况不得申请:
(1)有过违反法律、签证过期、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等不良记录的;
(2)有应修未修课程或考核不通过课程的;
(3)计划2022—2023学年休学或申请延期学习的。